“全面禁止燃放鞭炮”这般规定,兴许并非具备合法性 。近期全国人大所发布的一份审查报告 ,致使这个春节前后成为热门话题的它 ,再度进入公众的视野范围 ,并且指明一些地方所施行的“一刀切”禁令 ,和上位法精神存有冲突 。
法规审查的起因与依据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的备案审查报告里,提到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存在公民以及企业,针对所在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审查建议,坚称这些相关规定过分严格,并且缺少法律依据。
法工委在进行审查之后明确指出,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所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均没有针对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作出彻底全面的禁止规定。所以,倘若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全面禁止销售并且全面禁止燃放”,除非存在极其特殊的理由以及极其必要的理由,不然的话与上位法的规定以及上位法的精神是不相一致的。
“不合法”不等于“全面放开”
要加以明确的是,法工委所指出的“不合法”,专门是指“全面禁止”这种带有绝对化性质的做法不符合合法性,并非是宣扬全面放开、不施加任何限制的情况。这就清晰地梳理清楚了一个关键的误解之处,避免政策朝着另外一个极端方向发展。
以现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授予的权力为依据,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依循本地的实际情形,具备确定对燃放进行限制抑或禁止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种类的权限。这表明,具备合理性且存在差异的限制具备合法性,然而那种“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却有可能超权限。
地方实践与政策调整
实际上,于二零二三年春节前后之际,国内已经有好多地方针对烟花爆竹相关政策作出了调整。河南以及广东、山东、辽宁等省份当中的一些城市,陆陆续续地把以往的“禁止”变为“限制”,清晰明确了能够进行燃放的特定时间段还有区域 。
比如,好多城市会划分专门的“禁燃区域”,像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车站周边,还有油库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周边。然而在并非禁燃区的空旷地方,民众能够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燃放。这样的调整体现出管理思路从单纯禁止朝着精细化管理方面的转变。
平衡安全环保与传统习俗
关乎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争议的关键之处在于要怎样去平衡安全环保方面的需求以及传统年俗文化,支持进行限制的那些人主要是考虑到了火灾隐患、空气污染以及人身伤害这些情况,而那些期望保留习俗的人,则是重视其所能带来的节日气氛以及文化传承 。
民俗学会会长高巍指出,当初各地出台禁放民俗学会会长高巍指出,当初各地出台禁放规定,多是从当时现实角度出发,特别是基于公共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压力。 然而,伴随社会前行并治理能力得以提升之际,完全禁止的必要性呈现出减弱态势,而寻求平衡的可能性却在不断增加。
专家建议细化标准与因地制宜
法律以及民俗方面的多位专家提出建议,对于未来的政策制定而言这应当更加着重于去细化具体标准,并且会依照各地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力觉得,法律法规具备一项重要功能,这个功能就是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所以在进行制定的过程当中应该广泛地去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
具体的做法可以涵盖这些方面,科学地去划定禁放以及限放的区域,明确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的等级,设定统一的燃放时间段,像是除夕、初一这类传统节日期间。借由分级管控,既能够满足民众对于“年味”的期待,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管控风险。
未来走向与公众参与
关于此次全国人大法工委给出的审查意见,它为地方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给予了清晰明朗的指引依据。预估在未来会有更多地方根据上位法精神,重新展开评估工作,进而对其烟花爆竹燃放政策予以调整,从“全面禁止”转变为“分区以及分时”的限制管理模式。
调整政策的进程,同样是公众参与社会进行治理的一种体现啦。先是公民提出相关审查这项建议,而后是国家的权威机关依照法律予以回应,接着便是地方的政策获得优化,贯穿其中的这个过程呈现而出的是法治取得的进步以及对于民意饱含的尊重。
就烟花爆竹而言,您究竟是更支持在科学管理的情形下进行有限燃放呢,还是更倾向于维持那种严格管理的状况呢,欢迎去评论区讲讲您的看法哟。